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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海关律师马德军||走私奢侈品偷逃税款160余万元,绍兴一女“代购”被起诉

文章来源:      (责任)编辑:      更新时间:2024/3/1      浏览:70

2月27日,《浙江法治报》刊发报道《走私奢侈品偷逃税款160余万元,一女子被起诉》,关注绍兴市检察院依法惩治走私犯罪,维护国家税收安全的履职举措,全文如下:



走私奢侈品偷逃税款160余万元

一女子被起诉

代购奢侈品,价格没优势就靠走私节约成本?近日,绍兴一女子因为偷逃税款,被绍兴市检察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依法提起公诉。

葛某曾是一名出境游导游,在工作中常为他人代购国外奢侈品,从中赚取利润。2020年起,葛某专心做起了名表、名包等奢侈品代购生意。可正常代购价格没有优势,葛某于是想通过走私逃避关税。经人介绍,她认识了从事走私业务的张某,张某帮助其将线上订购的韩国奢侈品走私入境,再进行售卖。

“从商品入境到邮寄至葛某手上,张某全程包揽。葛某为每件商品支付数百至数千元不等的费用作为佣金。”承办检察官介绍。除了韩国走私线路,葛某还开辟了欧洲线路。不过,走私欧洲奢侈品无法享受张某的“一条龙”服务,于是,通过跨境在线交易平台下单后,要求卖家将奢侈品寄到享受关税优惠的香港、澳门等地,随后联系在代购圈颇有“知名度”的蔡某,由蔡某组织“水客”将商品带入内地。“水客”采用化整为零的方式,将走私的奢侈品伪装成随身携带的物品,逃避海关监管。截至案发,葛某共偷逃税款160余万元。

2022年年初,蔡某团伙被查获,侦查机关顺藤摸瓜,将葛某抓获归案。对于自己的行为触犯法律,葛某并非不知,但在利益面前,她依然选择了冒险。检察机关认为,葛某明知从境外购买奢侈品货物应当向海关申报,仍委托他人携带入境,偷逃关税税额巨大,应当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,于是对其提起公诉。张某、蔡某等人均另案处理。


检察官说法

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,部分经营者从境外购买商品后,通过走私逃避关税,降低成本,该行为危害国家税收征管制度,造成国家税款流失,必将受到法律严惩。作为消费者,在选购境外商品时,也应注意查看商家经营资质和商品进出口凭证,不可贪图便宜购买走私商品,若发现相关嫌疑应及时举报。


来源:越生活综合浙江法治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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